上海争取3年内消除“群租”隐患
2007年06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索佩敏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其中,针对大众关心的“群租”问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将要在3年内基本消除“群租”隐患。
焦扬表示,整治“群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市民百姓十分关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不仅列入了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而且成为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项工作按照责任分工由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负责牵头,该局正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推进整治工作。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进一步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基本消除“群租”隐患。
主要措施有三个方面:一是机制落实。区县、街道两级建立整治“群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依法处置的工作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二是发挥业主自我管理的作用,通过修订业主公约或临时公约,规范居住小区租赁行为;三是开展“群租”隐患调查工作,切实掌握本市“群租”的基本情况,以点带面,分类整治,对隐患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由街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焦扬同时指出,治理“群租”既要确保安全、使之纳入规范化的管理,又要考虑到城市的需求。“群租”造成了很多安全方面的隐患,因此对这些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首先讲清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满足各方面不同层次的需求。
此外,《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要强化物业管理行业自律机制;建立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评估体系;实施物业管理品牌企业战略;培育与物业服务相配套的专业化市场,逐步推行物业服务管理与作业分离的运作模式;试点探索无人管理小区业主自我服务和直接委托专业企业服务相结合的物业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