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声明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
2007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资产及投资的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0万股,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双虹”)持有的Sterope Investment B.V.公司(以下简称“Sterope公司”)75%的股权。
2007年6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有关条款的修正案》,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拟以部分现金及持有的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源公司”)100%的股权作为对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30.59%。
以2007年3月31日作为基准日,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大华资评报(2007)第101号《Sterope Investments B.V.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对转让Sterope公司75%股权的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Sterope公司的股东权益整体价值为253,870.81万元,其75%股权价值为190,403.11万元。
以2007年3月31日作为基准日,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07〕122号《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对电源公司100%的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33,284.44万元。
本次收购Sterope公司75%股权、电源公司100%股权支付的总金额为223,687.55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683,027.36万元的13.29%,占200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787,084.23万元的12.52%,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总额950,098.40万元的23.55%,占200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总额966,992.32万元的23.13%,未构成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重大资产收购。
2、交易支付对价安排
经与世纪双虹、长虹集团协商,本次收购Sterope公司75%股权按照Sterope公司经评估的股东权益整体价值的75%即190,403.11万元进行作价,收购电源公司100%股权按照电源公司经评估的价值即33,284.44万元进行作价。对Sterope公司75%股权的收购,本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部分作为支付对价;对电源公司100%股权收购,本公司以定向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对价。
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大华资评报(2007)第101号《Sterope Investments B.V.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及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07〕122号《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在履行向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绵阳市国资委)的备案确认的手续,故最终交易价格以获得绵阳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面值为1.00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份定价依据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6.27元/股。
长虹集团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30.59%,并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上市流通。
3、交易性质
长虹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长虹集团持有世纪双虹80%的股权、电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与世纪双虹、电源公司同受长虹集团控制,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收购Sterope公司75%股权、电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方回避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与上述交易相关的议案予以回避,放弃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权。
(下转D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