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15日以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监事发出,并于2007年6月20日在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情况如下:
原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节能产业的开发及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后三项仅限于分支机构)”。
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产品经营;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节能产业的开发及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后三项仅限于分支机构)”。
公司2003年发行的20亿元可转债已于2007年4月份转股完毕,剩余可转债已由公司赎回。由于可转债转股因素,公司股本发生了变化,因此,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591.6256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4694.389万元”。
原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3591.625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3591.6256万股”。
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54694.38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54694.389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二、关于制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2年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的要求,公司在原《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三、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07-03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股票代码:600795 编号:临2007-03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7月18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八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时间预定1小时。
四、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7年7月12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另持单位证明,于2007年7月13日(上午9:00—下午17:00)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706室办理登记手续,北京以外的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
六、联系事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斌 高振立
电话:(010)—58682100、58682109、58682106
传真:(010)—58553822
邮编:100034
七、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