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超时 民生人寿贴息理赔
2007年06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蕾
近日,民生人寿的保户王先生在领取理赔款时意外发现,除了合同约定的金额外,民生人寿还多给了他一笔钱。
原来,按照民生人寿最近推出的“非常6+1”快速理赔服务中“倒赔钱”的规定,民生人寿因为完成理赔时间超出了理赔期限,所以必须向王先生支付延滞利息。王先生也因此成为该公司“倒赔钱”理赔服务的首个受益客户。
今年4月,民生人寿正式推出“非常6+1”快速理赔服务举措。该服务举措共包括六项服务内容:“及时雨”———上门送赔款、“倒赔钱”———延滞支付利息、“解燃眉”———预付赔款、“马上给”———小额案件即时给付、“加急报”———给付通知及回访跟踪、“快回答”———投诉案件快速回复。其中,“倒赔钱”是指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向客户给付保险金,民生人寿将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支付保险金在延滞期间的利息。
今年2月7日,王先生在走路时不慎被铁钉扎伤右脚拇指,被送往了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县医院住院治疗。痊愈出院一段时间后,王先生想起他曾在民生人寿投保《民生康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于是向该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经审核并依据保险条款,民生人寿应赔付王先生1824.7元理赔金。但由于该公司理赔系统正在进行技术升级,导致无法按时正常办理理赔。在民生人寿理赔系统完成升级恢复正常运营后,按照“非常6+1”快速理赔服务中关于延滞赔款支付利息的规定,民生人寿除向王先生支付《民生康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824.7元的理赔金外,还支付了相应的延滞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