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山大股东
承担1亿或有损失
2007年06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初一
九龙山逾亿元保证金或有损失获得大股东现金弥补。该公司股东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曾承诺,在 2006年9月中旬前承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放于广发证券及德恒证券保证金的或有损失1.5亿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上述保证金中尚有10334.9156万元未收回。
今年6月19日,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10334.92万元划入九龙山,作为弥补九龙山上述保证金或有存在的损失。
九龙山表示,根据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公司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将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2006年年报作调增资本公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