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子公司
CFCS生产线获保留
2007年06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赵旭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函,同意其保留CFCS生产线,在2008年和2009年分别生产不超过总量550吨的CFC-11与CFC-12,用于满足吸入式气雾剂药品生产。
据悉,这是因为考虑到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的CFC-11/CFC-12生产技术在国内具领先水平,并具有生产药品级CFC-11/CFC-12的核心技术,因此成为这次获准保留的国内唯一的CFCS生产线。
通知要求,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各年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核定的CFCS生产配额组织生产,2010年后,CFCS生产线的处置将遵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