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批量转换是指:仅开通工行、建行、农行三家银行中某一家银行银证转帐且经国信证券与该银行进行数据核对无误的客户,国信证券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系统对其实施批量切换,直接转换为该银行的第三方存管客户,转换后其交易与转帐不受影响。
二、 实施批量转换的客户范围:
1、已在我司深圳、上海、浙江、湖北地区各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且仅开通工商银行银证转帐的规范账户客户;同时开通工行与其他银行银证转帐的客户不列入本次批量转换客户范围;B股账户不列入本次批量转换客户范围。
2、已在我司上海市各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且仅开通建设银行银证转帐的规范账户客户;同时开通建行与其他银行银证转帐的客户不列入本次批量转换客户范围;B股账户不列入本次批量转换客户范围。
3、已在我司深圳市各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且仅开通农业银行银证转帐的规范账户客户;同时开通农行与其他银行银证转帐的客户不列入本次批量转换客户范围;B股账户不列入本次批量转换客户范围。
三、 批量转换实施日:2007年6月23日。
四、 批量转换实施后,提请客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成功转换的客户,需在我司规定期限内至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订手续,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客户我司有权暂停其“证券转银行”功能,并禁止其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直至协议签署完毕。我司各营业部开始办理上述协议签订手续的时间与规定期限,我司将另行公告通知。
2、成功转换的客户,通过国信证券电话委托进行第三方存管银证转帐时,登陆后需通过“选择银证转帐”→"选择币种"→"选择转帐具体业务"完成操作;原已开通国信证券网上交易的客户,登陆后通过“选择银证功能→选择转帐方向”完成操作。
3、未转换成功的客户,我司将尽力以电话方式予以通知。未转换成功的客户仍可采用原有银证转帐方式进行资金转帐。
五、 为避免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使资金转帐失败,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我司特别提示客户在批量转换实施日,即:2007年6月22日前,按原银证转帐方式提前进行办理相应的资金转出或转进操作。
六、 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工商银行客户服务中心 95588
建设银行客户服务中心 95533
农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 95599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