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人士 严把再融资审核关
2007年06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彭友
中国证监会人士在研讨会上表示,将从六个方面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进行重点审核:法定发行条件、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重大资产购买、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环境保护。
据介绍,对于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的审核,将关注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履行法定决策程序,是否已依法披露,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或向上市公司输送利润。同时,还要关注发行人与大股东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其关于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解释是否全面、合理、是否制定明确的解决计划。
目前,环境保护的问题日益受到重视。监管部门在这方面的审核包括: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等重污染行业,应当三年内未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重污染行业的,需取得有权威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实施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确认文件或环境评价报告的批复。
上述人士介绍说,在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中,有三点与以往规定有所创新:一是第一次提出了对上市公司分红的定量要求。二是明确要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此外,新文件还明确规定“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