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公司经现场征询控股股东,得到确认,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07年6月21日、22日及6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公司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并得到确认
1、截止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国宝税务总局联合发出财税[2007]90号文件《关于调低部分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2007年7月1日开始,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经核实,本公司经营的服装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由现在13%降低到11%。经公司计财部核算,2007年公司利润将减少400万元人民币左右。同时公司将主动与客房协商,并积极推进增收节支等成本节约活动,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此次退税率调整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3、根据《上市规则》7.3条、7.4条,公司不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4、公司目前经营行动一切正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公司认为此次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的主业经营服装出口的退税率调整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2)近日证券交易市场的股票整体下跌所形成。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