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14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九名董事以记名、传真投票方式对议题进行了表决。会议审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本公司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担保贷款10000万元。
公司根据经营与发展的需要,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同意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互为对方的银行借款担保,互为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华资实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东河支行流动资金贷款12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12500万元,为其累计担保342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4200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不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91 股票简称:明天科技 编号:临2007—014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资实业”)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公司本次为华资实业担保12500万元,累计为华资实业担保342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42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3.68%。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同意公司为华资实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东河支行流动资金贷款12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
以上担保贷款在公司与华资实业签订的互为担保协议额度范围内。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股票代码:600191
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家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注册资本:303082500元
经营范围:制糖业和电子信息。主要产品包括“草原”牌优级白砂糖、精制绵白糖、幼砂精糖、精制方糖、冰糖、无硫糖、颗粒粕的“包唐”牌食用酒精、“BY”牌石英晶体谐振器等电子元器件,华资牌电脑及磁盘陈列柜的生产、销售、推广应用,计算机软件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计算机配件,以及糖机设备的制造与销售等。
2、华资实业2006年年度财务报表和2007年第一季度报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同意公司为华资实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东河支行流动资金贷款12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华资实业是本市一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上市公司,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为华资实业担保在公司与华资实业签订的互为担保协议的额度内。
五、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42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3.68%。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刘秀风、张存瑞、王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经公司审查担保方华资实业符合担保要求,本次担保在公司与华资实业签订的互为担保协议的额度内,我们对本公司为华资实业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同意。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互保协议。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