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6月15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在公司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现将治理活动专项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公告如下(逐项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两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及担任召集人等方面未达到相关规章的规定;公司未单独设立审计部门;公司内控制度不够完善;公司总裁由控股股东副总经理兼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了“三会”议事规则及总裁工作细则,基本做到了“五分开”,初步建立了企业内控制度,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努力做好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发展。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人力资源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尚未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其中薪酬与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召集人)未由独立董事担任。
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公司没有认真组织相关规章的学习,规范运作意识不强。
2、公司未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目前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职能由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审计人员由财务人员兼任,内审工作接受公司总裁的直接领导,同时接受公司财务总监和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自审计工作开展以来,公司仅实施了对分、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审计,有效果,但不很明显,特别是对分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尚未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考虑精简机构,减少总部管理岗位的职数,故未单独设立审计部门。
3、公司虽然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相关机制和体系还不完善。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对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管理意识不强。
(二)公司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总裁由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其原因是:公司规范运作意识不强。
(三)公司透明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其原因是:证监会和上证所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是近期才发布的。在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章未出台之前,公司还是按照上市后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进行管理,没有及时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公司治理整改计划一览表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公司在强化内部管理的同时,为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04年3月,在公司上市三周年之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部分股东开展了建设“百年联创”的大讨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公司非常注重培育企业文化,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积极推进依法依规治企,依法依规办事;党、工、团组织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劳动竞赛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坚持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与技能,经常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公司从实践中提炼出“联天下英才,创光电伟业”的企业宗旨;“诚信、勤勉、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以质量取胜,与用户共赢”的经营理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