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询问其有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时通过控股股东询问其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书面答询如下:“本公司作为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日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经询问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07年6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市,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07年6月21日、2007年6月22日、2007年6月25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已经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之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通过控股股东询问其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书面答询:“本公司作为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日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经询问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本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无异常情况出现。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是《公司章程》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信息披露报纸,公司亦在《中国证券报》作日常信息披露。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