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5日在上海浦东新金桥路28号新金桥大厦36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23人,代表股份7796852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4.93 %;其中普通股(A股)股东代表 21人,代表股份77751911股,占普通股股份总额的77.61%,外资股(B股)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16618股,占外资股股份总额的0.52%。会议由许宝星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本议案共计赞成779615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0股,弃权7000股;
(2)普通股(A股)赞成77751911股,占普通股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3)外资股(B股)赞成209618股,占外资股有效表决股份的96.77%,反对0股,弃权7000股。
2、审议关于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
(1) 本议案共计赞成2070358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7%,反对0股,弃权7000股;
(2)普通股(A股)赞成20493971股,占普通股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3) 外资股(B股)赞成209618股,占外资股有效表决股份的96.77%,反对0股,弃权7000股。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本议案共计赞成2070358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7%,反对0股,弃权7000股;
(2)普通股(A股)赞成20493971股,占普通股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3) 外资股(B股)赞成209618股,占外资股有效表决股份的96.77%,反对0股,弃权7000股。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