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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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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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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整体公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第三方存管(工行)批量转换的公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第三方存管(建行)批量转换的公告
    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营业部第三方存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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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整体公告
    2007年06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07年4月10日起启动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进出的正常运行,本着“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综旨,特对我司第三方存管整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我司现已开通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第三方存管,即将开通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原深圳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

      二、2007年6月28日起,我司新开客户必须办理第三方存管。

      三、我司客户可采用以下方式办理第三方存管:

      1、自行前往开户营业部或银行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

      2、等待我司批量转换为第三方存管。

      3、等待我司办理第三方存管预指定后,自行前往银行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

      四、我司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原则为:

      1、仅开通单一银行(注1)银证转账的客户,我司将直接为客户转换至第三方存管系统。

      2、开通多家银行(注1)银证转账的客户,以客户最后一次(注2)使用银证转账转款成功的银行为目的银行,我司将与该银行合作,将客户直接转换至第三方存管系统。

      3、未开通银证转账的客户,我司将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注3),为客户指定一家银行办理第三方存管预指定。

      五、我司近期已开始与各银行合作,分批为原办理各银行银证转账的客户进行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工作,预计该工作将于8月底结束,请客户留意我司近期公告。

      六、第三方存管客户,原银证转帐功能、柜台转款功能、对公存入功能同时关闭。客户需要通过第三方存管系统进行转款。未办理第三方存管的客户仍可使用原转款方式。

      七、第三方存管系统转款方式的特点:客户可通过银行端(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发起转款申请,也可通过券商端(自助委托、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发起转款申请。

      八、我司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已经开通第三方存管转款功能。操作方式与原银证转账方式相比,除减少了选择银行的环节外,其余不变。网上交易系统的第三方存管功能正在开发中,即将上线,请随时留意升级提示。

      九、因客户资料不完整或与银行核对不一致等原因不能办理第三方批量转换的客户,请尽快前往开户营业部或银行网点自行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否则,我司将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注3)为客户指定一家银行办理第三方存管预指定,客户必须前往该银行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后,才能进行转款。

      十、其它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请致电我司各营业部咨询电话或登录www.pa18.com查询。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注1:广发行银证转账客户需要选择其它银行办理第三方存管。

      注2:最后一次的基准日为我司数据提取日,具体时间请留意我司转换公告。

      注3:监管部门对创新类券商第三方存管上线时限要求为2007年8月31日,请客户密切留意我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