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证监会颁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QDII大规模出现即将成为现实。从这几天的报道来看,已有多家券商、基金摩拳擦掌,满腔热情地期望在这个新辟的战场上一显身手。随着QDII业务的全面铺开,境内居民借道QDII参与境外理财的美梦也即将成真。
在这艘准备驶向世界资本市场“海洋”的航船即将开始远航的时候,我们自然应该多发一些赞美之词。确实,QDII的出现,无疑是中国资本市场与全球市场融通的又一个重要标志。但是,面对这个投资新形式,如果我们只是沉湎在它即将呱呱坠地的喜悦中,而看不到它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严峻考验,那么,我们很可能在下水以后还没有尝到畅游的快乐,就呛了几口水。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已有10多年的历史,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一方面管理部门努力按照国际标准构建市场,使市场向着国际化的目标不断迈进。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应看到,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中国资本市场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具有不完全相同于世界市场的“中国特色”。中国的机构投资者就是在这种“中国特色”的土壤上诞生并且发展起来的,因此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机构投资者。它们的经营理念、市场操作手法等固然有与国外的机构投资者相同的一面,但也有不一样的一面。因此,当中国的机构投资者以QDII的身份投身于世界资本市场时,首先就面临一个转变角色适应世界市场的问题。
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在其发展过程中,曾经多次得到过政策扶持。比如,为了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能够得到丰厚的盈利,在上市公司IPO中切出一定的额度,让其能够轻易获取一二级市场的价差;当市场大盘处于极度低迷的时候,有关部门出于调控市场、活跃交易的需要,又会明里暗里要求机构坚定持股,使其提前预知政策信号,从而能够得到大量低价位筹码。这种情况的出现,也许是中国资本市场作为新兴市场所难以完全避免的,但它毕竟有违市场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当QDII走向全球资本市场后,所有这些政策上的庇护都将荡然无存,QDII将完全遵从资本市场的市场规律来进行操作,那么,习惯了躺在“政策摇篮”里,以看“政策脸色”、吃“政策饭”来进行操作的机构投资者,到底有多少能力来保证自己能够立于不败之地,显然还不能让人完全放心。
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中国资本市场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内幕交易,而一些机构投资者正是内幕交易的始作俑者和积极参与者。我们在市场上经常会看到这样一种现象,一些上市公司在公布利好消息之后,其股价反而走不上去甚至出现下跌,而在此之前却已经有了一大段上升,对于这种情况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其利好消息已经为一部分机构所先行获悉。如果结合一些异动股票的盘内主力来作分析,可以把机构所进行的内幕交易看得更为清楚。显然,对于这些机构来说,要让它们说清楚为什么经常能够先于市场掌握到利好消息,有很多是无法说清的,其内幕交易的嫌疑也是难以完全撇清的。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不完善,由于内幕交易牵涉的方面太过复杂,更由于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表现出相当的普遍化,因此,监管部门实际上处于“有心监管,无力回天”的状态,无法有效根除市场上的内幕交易。当然,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内幕交易,但由于国际市场法制的健全和监管的严密,内幕交易者很难逃过法律之网。QDII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后,如果仍以惯用的老一套手法来进行操作,很可能会落得难堪的下场。在这方面,我们已有前车之鉴,前几年在新加坡栽了跟头的中航油就是一例。
当然,按照目前的规定,并不是每一个券商或基金都有从事QDII业务的资格。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QDII管理办法中,对此已经定下了一定的标准。但我们看到,这些标准更多地只是着眼于对机构的规模与经营能力的考量,比如要求基金公司净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经营基金管理业务达2年以上,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证券公司净资本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70%,经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达1年以上。但是,熟悉资本市场的人都知道,即以如此规模,放到充满惊涛骇浪的世界资本市场上,也只能算是“沧海一粟”,如果没有清醒的头脑,没有谨慎的操作手段,很可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中国资本市场与世界资本市场的融通是大势所趋,它可以让中国投资者在两个市场上享受到两种资源。但是,如何处理好这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的“接轨”,无论是对市场的管理者还是参与者来说,都有许多课题还值得认真研究。前几年,我国已经打开了QFII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大门,但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显然还存在着值得反思的地方。今天,当我们以急迫的心情推出QDII的时候,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把事情想得周全一些,未雨绸缪,就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少交“学费”,避免“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