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删除了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并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的规定。
这一修改获得舆论的一片好评。因为如果不将上述两条内容删除,媒体所拥有的信息传播功能将被抑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这些限制“有可能成为某些地方政府限制媒体正常报道突发事件的借口,不利于媒体对其谎报瞒报开展舆论监督”。
信息的发布和透明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关键。在突发事件中,当事人和民众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局面很容易导致小道消息和不实传闻的蔓延,加剧人们对不确定性危险的恐惧。而且,人们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会本能采取一些规避风险的措施,由于这些措施是从一己之利出发的,很容易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导致整个危机应对系统效率的降低和成本的提升。
政府是应对突发事件的主体。在突发事件中政府同样难以获得真实的信息。理论上讲,政府可以利用其特殊地位,通过一些强制性措施来搜集、整理和分析各个方面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决策。问题在于,这种行政机制下的信息收集工作并不具有媒体那样的专业性,也不及媒体方便,而且,由于以往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的谎报瞒报现象,要想使民众完全相信政府所公布信息的真实性也是困难的。
在这种情况下,媒体是能够全方位搜集相关信息,并加快信息传播速度,消除不实信息传播和蔓延的最佳路径。媒体对真实信息的收集和传播既是专业的,也是快捷的,它可以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将不确定性风险变成确定性风险,而人们对可确定性风险的担忧是远远小于不确定性风险的。倘若媒体的信息收集和传播功能受到限制,那么,媒体的作用将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这实际上意味着信息收集的残缺和信息传播的中断。
这样的教训在非典事件中体现得尤其明显。在非典事件之初,只有少数人掌握着相关信息,由于非典事关民众的健康和安全,几乎所有的人都关心这一信息,当知情权不被满足的时候,小道消息就有了市场,漫天飞舞的传闻造成了民众的恐慌心理,也给政府信誉带来伤害。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在上下级部门之间同样存在,信息的不完整和谎报、瞒报等因素,很容易误导决策层。所幸的是,中央政府很快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对非典事件的报道公开透明,相关统计数据每天都公开发布,媒体的信息传播作用得以发挥,传闻没有了存在的空间,人们重新找回了信心和希望,大家齐心协力,最终度过了这一重大危机事件。
当然,媒体肩负着公共责任,它也必须对自己所报道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违者同样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可以促使媒体加强对信息真实性的调查与核实,避免虚假信息对社会造成错误引导。
总之,对媒体在信息透明中的作用应予以肯定,同时,促使媒体提高职业道德,最大限度地避免虚假信息的传播。这样就可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和针对性,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