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扣税后每股送红股0.1股并派现金红利0.017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2日。
●除权(除息)日:2007年7月3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7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9日。
一、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5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311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69.63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结余7770.81万元,2006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12.41万元。公司按现有总股本15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合计派发股利2028万元,未分配利润余额8484.41万元全部结转下年度。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7年7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03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7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2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7月3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7月4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 年7月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7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派发的红股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于股权登记日次日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帐户。未办妥指定交易的股东红股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第二个交易日便可获得所送红股。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七、实施本次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171,600,000股计算,2006年度每股收益为0.19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 0552-4081028
联系人:牛晓峰、汪海涛
联系传真: 0552-3950276
联系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张公山南侧
邮政编码: 23301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6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