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07年4月28日、2007年5月21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6月26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杰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名,代表股份数68,159,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41%;其中与会非流通股股东2名,代表股份数68,036,114股;流通股股东共12名,代表股份数123,157股。
2、公司3名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韩丽梅、章燕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决议如下:
(一)、大会以68,062,04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20,79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大会以68,062,04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20,79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大会以68,062,04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20,79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四)、大会以68,062,04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20,79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五)、大会以68,062,04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20,79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大会以68,062,04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20,79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七)、大会以61,770,37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265%;20,79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6,368,10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30%;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议案》。
(八)、大会以68,082,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九)、大会以68,082,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大会以68,082,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一)、大会以68,062,04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20,79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关于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十二)、大会在审议《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成员的议案》中,就孙树林、黄成龙两位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以及唐建平、赵林业两位董事候选人当选公司董事等议项进行逐一表决:
大会以68,082,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孙树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项;
大会以68,082,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黄成龙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项;
大会以68,062,04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20,79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唐建平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的议项;
大会以68,062,04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20,79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赵林业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的议项。
(十三)、大会在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预案》中,大会以68,082,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张鸣先生辞去独立董事”的议项;大会以68,062,04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20,79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76,42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通过了“虞世全先生当选独立董事”的议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韩丽梅、章燕婉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