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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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逸仙路328号粤海酒店五楼木棉厅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人,代表股份18308.83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8880万股的47.09%;公司6位董事,3位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308.8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308.8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8308.8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2006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同意18308.8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85,359,329.52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0,114,257.44元后,公司2006年度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65,245,072.08元,加上2005年度累计结余的可分配利润437,427,515.08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02,672,587.16元,减去因2006年6月13日实施每十股派1.5元(含税)方案支付的股利36,450,000.00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4,170,023.42元,2006年未分配利润合计562,052,563.74元。
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388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共计分配38,880,000.00元,剩余523,172,563.7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18308.8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聘请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财务审计单位,负责公司2007年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07年度中期及年度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决定。
同意18308.8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以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赖振元、赖朝辉、周文龙、陆炯、谢庆健、王有为、全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谢庆健、王有为、全泽为公司独立董事。七名董事当选的具体股份数如下:
赖振元:同意18901.877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3.24%;
赖朝辉:同意18432.877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68%;
周文龙:同意18201.877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42%;
陆炯:同意18208.877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45%;
谢庆健:同意18191.772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36%;
王有为:同意18108.877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91%;
全泽:同意18108.877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91%。
八、以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瞿颖、吴贤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海英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两名监事当选的具体股份数如下:
瞿颖:同意18308.83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吴贤文:同意18308.83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银行短期贷款总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几年来经营管理经验,并结合公司2007年公司经营计划、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分析,公司管理层经过仔细研究和合理估测,董事会同意在2007年度向银行短期贷款总额8亿元。年度短期借款累计在该总额以内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事宜。
同意18308.8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在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自然人赖振元、赖朝辉、史盛华、赖财富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三项:向关联自然人即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发放工资,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野君租赁杭州分公司办公场所。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将按照经公司有关考核程序及制度执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意696.3048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往年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结合2007年主要三大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大地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龙元建设安徽水泥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计划,同意在200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为5.56亿元人民币。详细请参见《2007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明细情况表》,200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在本议案审核明细范围内的,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注释:原杭州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杭州萧山大地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同意18308.8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公司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在2007年度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为3.5亿元人民币。只要正在执行的担保总额不超过该额度,不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8308.8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三、审议通过《重新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使用和变更的规范性,董事会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
同意18308.8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1.因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郑桂香共同出资组建,关联自然人股东赖振元、赖朝辉、史盛华、赖财富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子议案《变更部分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同比例增资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承接业务能力,扩大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规模,实现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优势互补,经过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决定按照原股东出资比例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5000万元。即将其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按公司原对该控股子公司93.46%的出资比例,由公司增加出资额为4673万元人民币。具体变更事宜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
(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07-13号《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696.3048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子议案《变更部分设立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设立分公司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青岛、重庆、北京、西安、深圳改为广州、天津、海南、大连。
(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07-14号《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同意18308.8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同意18308.8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利国律师、马哲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十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