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6日下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施德容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35名,代表股份699097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823%;其中流通股股份7688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79%;非流通股股份691408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6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普通决议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股权数69909729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股权数69909729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赞成股权数69909729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6年净利润为88093222.3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按税后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因2006年度产生的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故不计提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股权数69869729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99.9428%;反对股权数40000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0.0572%。 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权数728865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权总数的94.7975%。
5、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报酬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赞成股权数69909729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赞成股权数69909729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100%。
(二)、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赞成股权数69909729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张泽传、秦桂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