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7年06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07-23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台湾鼎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台湾南航假期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合称“原告”)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合同纠纷案向本公司送达法院传票。
2004年8月,本公司与原告签订《合作协议》及附件,2004年9月,本公司在香港的销售代理机构—南龙旅运(香港)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机票销售代理协议》,该等协议已经执行完毕。但原告就有关合作期间机票销售代理手续费等的所谓违约金诉本公司,诉请支付金额为港币107,133,769.92元。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传票,此案定于2007年7月25日原被告双方证据交换,30日正式开庭审理。本公司正在聘请律师和组织人员积极应诉。
根据现有的材料,本公司判断此次诉讼对本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