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6月26日召开了五届二十六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出席会议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家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度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已经2007年4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施行。根据上交所要求及相关规定,公司对现行《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三、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