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启宁称,提起反诉请求是因为与达能11年的合作“情理已尽”,并称是在达能对娃哈哈提起相关仲裁和诉讼后,娃哈哈才决定“将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
而此前,娃哈哈集团在24日发给新华社记者的一份名为《娃哈哈与达能的“情、理、法”的博弈 十一年合作与纠纷的历史真相》的声明中,也曾表达过这样的态度。
娃哈哈在这份长达万言的声明中还称自己“掌握了达能他们确凿的违法证据,同时(将)对他们其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追究”,并称“将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除了积极应对斯德哥尔摩、美国的诉讼,同时我们要提出反诉请求,而且可以提出20亿、30亿、50亿欧元的赔偿要求”。但它没有明确提起反诉的时间和地点。
在声明中,娃哈哈称“娃哈哈不反对国家的开放政策,亦不反对与人合作,更不反对与外国投资者合作,但希望的是平等互利的合作、优势互补的合作、相互尊重的合作、利益均等的合作”。
达能高层目前尚未对娃哈哈的这一最新表态作出任何回应,但表示对22日娃哈哈将董事会会议内容外泄“感到十分震惊”。
22日下午娃哈哈方面向记者公布了部分21日、22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内容。
对此,达能方面表示,根据公司的章程,有关董事会层面的议题都属于企业内部机密,不可向外界披露。
5月9日,达能亚洲及其全资子公司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申请国际仲裁。随后在美国时间6月4日,达能在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对娃哈哈集团的两家子公司及两名关联人员提起了诉讼。
6月14日,杭州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了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仲裁申请。单启宁26日还透露,娃哈哈下一步还将对商标许可协议提请仲裁。
达能方面此前表示,虽然已将娃哈哈告上法庭,但21、22日的达能董事会自始至终“一直怀着真诚的态度对待整个的讨论”,并敦促所有相关方面能齐心协力帮助娃哈哈合资企业保障正常的销售和运营。此前,达能也曾在多个场合表示,其希望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争端的态度始终没有改变。
(据新华社)
达能在印度遭遇并购审查
⊙本报记者 于兵兵
达能在中国经历的这场娃哈哈并购大战如此繁杂难料,以至于它在其它每个国际市场的遭遇都可能影响这场纠纷的最终判局。
有市场消息称,达能集团在印度遭遇并购审查。印度一位政府官员表示,法国达能集团要在印度成立新的合资公司,必须征得政府同意。
目前,达能在印度的核心合作伙伴为Wadia家族,两者的合资企业持有Britannia公司51%的股权,后者是孟买证交所上市公司,也是一家具有90年历史的老字号饼干公司,并于1995年创建Tiger品牌。
此前,Wadia家族表示,2004年左右,Britannia发现达能以Tiger品牌在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巴基斯坦和埃及销售饼干。达能可能在印度遭遇起诉的说法在市场传开。
而这一次,印度相关部门的说法是,如果达能在印度成立新的合资公司,将会与现有的合资企业Britannia Industries形成竞争,这有可能触犯印度的一项法律。根据规定,如果达能想继续在印度组建新的合资企业,可能需要先支付一笔巨额费用,以解散目前的这家合资企业。另有媒体报道称,达能可能会出售目前所持股份,并退出印度饼干行业。
昨天,记者因没有联系到达能中国市场的发言人而无法从达能处确认以上消息。但分析人士指出,印度对达能企业的表态与达能在中国发生的娃哈哈合作纠纷可能存在关系。印度政府在这个时间点作出上述表态,也有可能影响达能娃哈哈纠纷在中国政府部门获得的最终处理意见。
此前,国家是否需要就外资并购一事作出更严格的规定,一直是法律界和市场在达能娃哈哈事件上关注的焦点。
反对人士认为,行业内部有多家公司(包括上市和非上市公司)从事同一个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这是法律上给予保障的。因此,不管是作为直接投资还是收购重组,外资参股多个同业公司也没有违反和违背章程。支持者则表示,某几个著名品牌的并购已经涉及国家经济安全问题,也和民族感情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