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关于为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构成了关联担保,与本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西安市西大街一号,法定代表人曲家琪,注册资本23550万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29267万元,净资产39011万元,200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4514万元,净利润4359万元。主营业务为国内商业及物资零售业;餐饮服务;娱乐业;美容美发;摄像服务;商业房物业管理;黄金制品零售;卷烟、雪茄烟的零售等
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180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6.4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原为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3795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金花智能大厦15-26层抵押,期限为2005年6月13日至2006年6月7日。
现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西安钟楼支行申请3750万元借款,办理借新还旧业务,期限一年,公司拟继续以原抵押物为其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项议案构成了关联担保,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事项时, 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无法形成决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1216.69万元,逾期担保余额20016.6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行为。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07-02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7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30,会期半天
●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9日
●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07年7月16日上午10:30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召开方式为会议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为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在刊登在2007年6月28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出席对象
(1)、2007年7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7月10日至13日9:00—17:00
五、登记及联系地址: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孙 明
邮编:710075
电话:029-82301805
传真:029-82301833
注:
(1)、股东委托代理人投票的委托书须于2007年7月13日17时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三、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关于为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