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方式不够全面。
2、公司内部监督与控制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
二、公司治理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系宁波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1994]17号文批准,于1994年4月2日-3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0万股,每股发行价5.80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350万股,非流通股为4,00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上[1994]第2056号文批准,公司1,350万社会公众股于199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目前总股本224,319,91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00,783,043股。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公司持股35,204,752股,持股比例为15.69%。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转让、培训;系统工程、网络工程开发;流通人民币的经营;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家用电器、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的零售;音像制品、食品、副食品、保健品、卷烟、雪茄烟、乙类非处方药、中药材(饮片)(限品种经营)的零售;美容、美发;印刷油墨的批发(限于分公司凭证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服务。
截至2006年末,公司前50名无限售流通股投资者中仅有一个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占所有无限售流通股的0.20%,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化和规范化,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公司制度建设及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三会议事规则,积极开展规范运作。公司设立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还及时将监管部门的最新政策、证券市场要闻、投资者交流情况、公司流通股股东情况、公司股价走势等董、监事们应该知晓的情况及时通报给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
1、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法定程序,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2、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内部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公司董事会有九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其余六名由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各董事在专业方面各有特长,勤勉尽责,能够在公司重大决策方面形成正确决策。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建立了明确的议事规则。
3、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公司监事会有三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一名。全体监事切实履行职责。
4、经理层: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清晰并正确履行职责。公司制定有《经理议事规则》。公司现任总经理层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经理层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
5、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正在逐步建立较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包括《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以及公司具体管理制度等,内容涵盖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关联交易决策和其他内部工作程序等。公司基本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基本能够抵御突发性风险。公司能够对投资企业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不存在重大失控风险。公司聘用了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有效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重组上市以来,公司发展得到了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在科技研发方面,公司得到了控股股东所拥有的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人才资源优势,未来公司还将继续依托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借助资本市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责任人,能够基本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权限,其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能够得到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基本完善,未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2006年9月宁波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巡检,并提出了整改意见,针对证监局整改意见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在规范运作方面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目前资本市场已经进入全流通时代,作为市场主体的上市公司,要面对广大股东和社会的有效监督,而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工作,目前还是停留在来电咨询以及机构研究员来公司调研等内容,与其他大型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公司需要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深入研究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创新,以适应新形势下资本市场。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方式不够全面
公司已制定相关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主要负责该项事务。但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资本市场战略的重要体现,必须密切配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逐步予以实施,并将渗透到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是几个人的事情,而应该是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推动下,在公司各部门配合下协同完成。公司将进一步细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行为规范,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目前公司设立了投资者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来倾听和收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但除了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期间公司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活动之外,还没有专门举办过投资者见面会或说明会,以及网上路演等相关活动。如今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想了解公司的程度和深度在不断加强,这需要公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畅通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使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为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出谋划策创造更多的沟通渠道。
(二)公司内部监督与控制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
公司已经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包括《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以及公司具体管理制度等,其中可以细分为(1)劳动人事制度(2)财务管理制度(3)经营业务制度(4)安全保卫制度(5)文书档案制度(6)其他类。内容涵盖了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关联交易决策和其他内部工作程序等。公司基本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基本能够抵御突发性风险。公司也能够对投资企业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不存在重大失控风险。公司还聘用了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有效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但是随着上市公司管理规范的不断出台、更新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变化,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建设。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已迅速扩展至拥有6家控股子公司,覆盖地域也达到了北京市、黑龙江省和浙江省等多个地区,而公司的业务也随着发展,从原有百货商业的单一领域经营模式向高科技IT业和国内商业并重的多元化经营方式转变。因此公司原有的内控制度也需要逐步进行调整、补充或增加新的内容,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确实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目前公司需要按照20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来聘请有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建立起更加专业化和个性化的内控制度体系,来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回报广大的投资者。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一)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作用明显。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这四个专业委员会保障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起到重要作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为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资深人士,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交易所专项培训,在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动态、提供重大决策咨询意见等。
(二)主动信息披露—接受建议,广泛沟通主动信息披露,既能体现上市公司服务于广大投资者、提高公司透明度的宗旨,也是公司与投资者广泛沟通的桥梁。公司近年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在日常及定期披露中不断增加主动信息披露的内容。
(三)针对公司特点,明确企业信息披露责任,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责任人加强了培训和学习。
六、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广泛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评 议,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和邮件地址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广大投资者可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提出良好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87367060
传真:0574-87367996
电子邮件:hitsc@hitsc.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81号明都大厦8层
邮编:315000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