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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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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等)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发布《加强上市公司治理 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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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等)
    2007年06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07-013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6月25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万国大厦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董事曾月华因故未能出席,委托副董事长欧良才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国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选付国先生、欧良才先生、袁培生先生、陈百红先生、李生希先生、周素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玲女士、刘韧先生、屈茂辉先生、陈建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全文刊登于2007年6月28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内容请见附件三)。《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自查事项》,内容刊登于2007年6月28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通过了《关于向农业银行郴州分行申请开立尼泊尔工程项目保函的议案》。

      2007年4月30日,我公司与尼泊尔国家电力局正式签订承建尼泊尔国家电力公司4座66KV/132KV变电站项目合同(合同编号TCB2006/07-01)。根据合同文件要求,我公司需向尼泊尔国家电力局66KV AND 132KV THANKOT-CHAPAGAON-BHAKTAPUT项目工程部提供壹份由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鉴于此,我公司申请由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分行出具此保函,保函金额为伍拾捌万美元(以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作为保证金),期限是2007年6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第一项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7月13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 7月13日(星期五)8:30时。

      二、会议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民生路口万国大厦十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7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3:00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大会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大会工作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7月10日上午9:00时--下午16:00时

      3、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民生路口万国大厦1408室本公司证券部。

      4、未登记的股东可以参加会议,但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到会的股东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不计入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联系电话:0735-2339232         传真:0735-2339206

      邮    编:423000

      联系人:王晓燕

      六、注意事项:会期一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7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付国,男, 1965年1月出生,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电气工程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1995年任临武县水利局局长助理,1996年任副局长,1998年至2004年任临武县水利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0年任郴电国际董事,2004年5月辞去郴电国际董事职务,任桂阳县副县长,2004年12月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国资联合工会主席,2006年11月任郴电国际总经理,2006年12月任郴电国际董事、副董事长。2007年3月免去郴电国际总经理职务并被选举为董事长。

      2、欧良才,男,1954年11月出生,湖南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1977年至1984年在宜章县水利局工作;1984年至1991年任宜章县科委副科级委员;1991年至2004年任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0年12月至今任郴电国际副董事长;2004年6月兼任郴电国际副党委书记,2006年11月兼任党委书记。

      3、袁培生,男,1960年10月出生,湖南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高级政工师。1990年任湖南省汝城县水电局副局长,1995年任汝城县水电总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2000年任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4月任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2002年任副县长,2005年6月起任郴电国际副董事长,2007年1月兼任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郴州基地主任。2007年3月兼任郴电国际总经理。

      4、周素莲,女,195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至1994年任郴州地区供电公司生产技术股长、用电管理科长;1994年至2000年12月任郴州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0年12月至今任郴电国际董事。

      5、陈百红,男,1966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水电工程师、水利水电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造价工程师。1989年至2001年任临武县水电局技术员、设计室副主任、主任;2001年6月至2004年5月任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5年4月任郴电国际副总经理;2004年5月至今任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5月任郴电国际董事、党委委员。

      6、李生希,1964年4月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84年—1994年任永兴县水电局任技术员;1994年3月至2000年11月任永兴县水电站副站长、总支委员、常务副站长兼总支副书记;2000年12月至2004年6月任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4年6月至今任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郴电国际监事会监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玲,女,1960年11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7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1987年9月至1988年7月在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南京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进修经济学, 1995年获湖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1997-1998年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银行金融学院作访问学者并为该院研究生和本科生讲授了“亚洲资本市场”课程,1988年5月晋升为讲师,1995年晋升为副教授, 2001年晋升为教授,现为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助理,EMBA项目主任。具有财务、工商管理相关知识和经验,2004年3月起任郴电国际独立董事。

      2、刘韧,男,1967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至1997年任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助理;1997年至2004年任湘财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2005年2005年任财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2005年2月至今任中国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具有丰富的企业资本经营、发展战略、投资决策经验。2004年3月起任郴电国际独立董事。

      3、屈茂辉,男,1962年9月出生。湖南新宁人,法学博士、博士后,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为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在我国民商法学界具有重要影响,在民商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方面都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果。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等人才工程。

      4、陈建设,男,1955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77年至1990年在中南工业大学选矿专业任教;1990年至1992年受湖南省委组织部下派任宜章县科技副县长;1992年至1999年任中南工业大学校产处副处长、科技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2年任学校校园管理中心主任;2002年12月至今任中南大学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附件三: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需进一步发挥。

      (二)关于进一步理顺各分公司与发起人股东的关系,规范“五分开”工作。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系的问题。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问题。

      二、公司治理概况

      (一)公司目前基本情况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2000年12月由原郴州市电力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宜章、临武、汝城、永兴四家地方电力企业及国际小水电中心,共同发起设立的地方电网经营企业,是我国地方电力大二型独立配电企业和A股上市公司。公司主营电力供应,兼营电源开发、国际小水电技经贸合作、电力设备制造、工业气体制造、旅游饭店。公司拥有湖南省最大的、独立完整的地方电网,网内发电装机容量73.5万千瓦, 110KV变电站25座,35KV变电站51座。公司注册资本21026万元,旗下拥有5家分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从2000年12月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电力销售量从2001年的12.42万千瓦时提高到2006年的16.40亿千瓦时,销售收入从2001年的36373.74万元提高到2006年的99984.92万元,公司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均有显著提高。

      2004年3月26日,公司成功发行7000万股A股股票,并于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湖南省地方电力行业唯一的上市公司、郴州市首家上市公司。上市后,在巩固发展供电主业的同时,以收购方式控股装机3万KW的永兴水电站、装机1.92万KW的东安县湘江水电站、装机1920KW的永兴油塘水电站;启动了装机12万KW的宜章综合利用电厂(火电厂)建设项目;与香港恒隆集团合资建设了常州、唐山两个工业气体项目,每个项目以2万Nm3/H的供氧规模为钢铁制造厂供气。

      公司是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小水电示范基地,是中国国际小水电与地方电网国际交流的窗口。公司先后与印度、尼泊尔、阿根廷等国进行电力工程施工与技术咨询业务,尼泊尔王国合作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已签署协议。

      公司在电力经营、电网建设管理、国际水电开发合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被评为 “湖南省2005年度百强企业”(排70位)、 “郴州市2004年度、2005年度十大标志性企业”。

      (二)、公司控制关系方框图

      

      郴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郴州市国资委)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份4077.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9%。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第一大股东单位兼职。

      (三)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股东大会: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了明确的《郴电国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审议、会议决议符合法定程序,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公司开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热线电话,随时听取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均不存在违反《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

      2、董事会: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郴电国际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实施。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提案审议及会议决议符合法定程序。目前公司董事会由10名成员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由第一大股东推荐的董事2名,由其他法人股东推荐的董事4名。公司董事具有包括电力、经济、工商管理、政工等方面的相关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在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

      3、监事会: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郴电国际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实施。公司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有关事项审议及会议决议符合法定程序。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监事3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名。全体监事切实履行职责。

      监事会采用随机检查、专项审计检查、年终全面检查的方法,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较为有力的监督。先后采取书面建议和在会议上提出建议的方式,向董事会和经理层提出了要建立严格的财务预算制度和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以及建立对外投资立项、审批、科学论证、规范运作等制度的建议。

      4、经理层: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清晰并正确履行职责。公司制定有《总经理议事规则》。公司现任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

      5、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根据证监局和上海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包括《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以及公司具体管理制度等,内容涵盖公司“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专门设立了审计部,内部稽核和体制较完备、有效。公司聘用了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有效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

      (四)公司的独立性及透明度情况

      1、独立性: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郴州市国资委,占公司股份19.39%,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物资采购、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均独立于大股东。公司在资产转让与受让、对外投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等重大事项方面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于大股东,但公司与其他发起人股东在“五分开”等方面存在问题。

      2、透明度: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规定执行,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方按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程序。

      公司制定了明确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得到公司各部门的切实实施。董事会秘书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深度参与公司经营与对外投资决策过程,获取相关信息及时、信息披露建议权限能够得到保障。公司有较强的主动披露信息的意识,重大事项、定期报告等披露事件均能够做到主动、及时、充分的披露,不存在因信息披露事宜被交易所批评、遣责的情形。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通过自查认为:公司治理基本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的要求,在实际运作中不存在重大问题或失误。

      但上市公司的治理涉及到市场建设和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和进步,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及整体竞争力,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需进一步发挥。

      公司在上市之初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在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但在日常的决策中,除必须经独立董事独立发表事项外,一般情况都是董事会集体共同决策,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各专业委员会在各自领域上的专题研究力度还有待加强,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

      2006年,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因经济问题被免职或解聘。目前,董事会尚缺一名董事,董事会秘书职位缺位。

      (二)关于进一步理顺各分公司与发起人股东的关系,规范“五分开”工作的问题。

      由于公司改制时,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供电经营性资产投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又将上述股东投入公司的相关资产按照供电网络管理的需要组建成分公司,因此,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由于地域、人员等原因与原发起人股东关系相对紧密,给公司上市后的规范运作发展形成了很大的障碍,主要问题有:

      1、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工资薪酬体系需待完善。公司下属的个别分公司的人员未完全实现独立管理,没有彻底与股东单位分开;没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人力资源的调配、管理、中层干部考察、任免等部份职能仍在股东单位;上市公司总部需建立统一的工资薪酬体系,各分公司的员工薪酬差异较大的状况需尽快改善。

      2、下属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差异较大。有个别分公司的办公场所未实现独立设置,少数机构(党务、工会)未实质性分开。

      3、财务的统一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由于股份公司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对各分、子公司的财务机构、资金缺乏一定的集中度与统一性;各分子公司不能及时上报或不上报财务经营性支出计划、现金流入流出计划等财务计划,使公司缺乏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也缺乏对各分子公司的财务监督,导致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效益。

      4、第一期农网改造资产问题:公司改制前,第一期农网改造工作已全面铺开,部份农网改造资产已经形成,由于农网改造属于国家政策性项目,当时政策明确了“已建成投运的农网资产归属当地政府所有,由电网经营企业代为运行和管理,农网改造全部完成后,受权项目法人以农网资产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增资扩股,或由股份公司收购,或在还本付息后全部无偿移交给股份公司”。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公司改制时,原发起人股东未将第一期农网改造资产投入上市公司,导致目前发起人股东存在一部分供电资产的状况,这部分资产目前产权不属于上市公司,但由上市公司使用和经营,目前,第一期农网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公司应尽快做出方案,配合发起人股东及相关政府,完成第一期农网改造资产的处理工作。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系的问题。

      公司虽然有内部控制制度,但未得到有效执行,且随着公司规模和业务的不断扩大,原有内部控制制度已不适用,公司对生产经营、业务活动无法进行科学的预测和统筹安排,导致公司在对外投资、占用资金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1、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2004年公司上市后,投资步伐过快,对外投资的测算、立项、审批、监督等管理办法欠完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未经认真细致的调查、测算,导致部分投资项目投资回报率低,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2、资金占用问题: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问题,但其他参股股东或控股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状况一直没有得到改善。部分参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数额较大;控股子公司因对外投资规模过大,超出其本身的投资能力,借助总部资金进行投资,导致占用公司总部资金数额较大。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性缺陷已经解决,资本市场发生了重大转折,上市公司也进入了重要的发展时期,真正实现了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新的《公司法》、《证券法》通过明确投资者享有的各种权利,加强了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因此,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是相关制度的规定,也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原国有企业的经营观念,缺乏上市公司的管理机制,对公司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一)关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下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措施:2006年6月13日,公司已发布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拟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将通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使董事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增补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缺位的问题将得到解决。今后,在日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并通过各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决策、战略规划、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

      整改时间: 2007年7月底。

      整改责任人:付国、欧良才

      (二)关于进一步理顺各分公司与发起人股东的关系,规范“五分开”工作的问题。

      措施:公司会将此项问题向郴州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作专题汇报,并及时与各相关股东进行沟通,拟通过协调和沟通,逐步解决上述问题;公司将下大力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各分公司与发起人股东之间的关系;完善下属分公司人员、机构、资产、财务、业务的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经营管理环境的变化,合理设置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内部机构;配备适当的人员,提高管理效率。使上市公司与关联股东 “五分开”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整改时间: 2007年9月底。

      整改责任人:付国、欧良才、袁培生、陈百红、李生希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系的问题。

      措施: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我们认为,最关键的是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2007年初,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公司业务流程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设计,特别是在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的建设与管理、存货的管理、资金的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加以完善,通过建立考核制度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公司将妥善处理效益不理想的投资项目,在年内必须有实质性的进展;对于参股股东的资金占用,公司将督促其制订还款计划,争取在年内清零;对下属各分子公司,将各项经济指标细化,跟踪落实,并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控制管理。

      整改时间:2007年9月底

      整改责任人:付国、欧良才、袁培生、李素芬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问题

      措施:公司目前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完善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在近期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相关网站上披露。公司希望以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借鉴其他上市公司的管理经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记录在册,定期向公司领导及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汇报。使公司董事会在重大决策、监事会在履行监督职能、经理层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整改时间:2007年7月底

      整改责任人:周素莲、李素芬、王晓燕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无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07-014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07年6月25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万国大厦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亿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选贺武舜先生、李建国先生、唐丁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6月27日

      附: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贺武舜,男,1962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85年至1994年在宜章县水利局工作,1994年至2004年任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4年12月任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0年12月至今任郴电国际监事。

      2、李建国,男,1965年5月出生,大专,电力工程师、政工师。1987年9月至1997年5月任汝城县供电公司、汝城县小水电总公司工程队长、供电所所长、用电管理股股长、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1997年6月至2004年8月任汝城县水电总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2004年8月至今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05年5月至今任郴电国际监事。

      3、唐丁顺,男,1967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经济师。1990年3月至1993年11月任永兴县水电站工程指挥部副总代表;1993年12月至1997年11月任永兴县水电站副站长、党支委员;1997年11月至2000至11月任永兴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永兴县便江旅游公司总经理;2002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德能水电公司、永兴县水电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任郴电国际投资发展部经理、郴电国际水电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5月至今任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玲、刘韧、屈茂辉、陈建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履历情况见附件1),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的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和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于郴州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玲、刘韧、屈茂辉、陈建设,作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与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的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多于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影响。

      声明人:张玲、刘韧、屈茂辉、陈建设

      200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