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66,599,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畅丁杰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发行不超过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该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方可实施。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本决议自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获股东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69.820,7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巍为本次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