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利企业政策调整对公司影响的提示性公告
2007年06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07-029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利企业政策调整对公司影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7]92号),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行调整后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
1、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2、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3、对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鞍山市天福纸箱纸品有限公司和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为福利企业,目前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和免征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2007年天福公司和扬州山鹰公司经营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安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初步测算,由于执行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2007年净利润在2006年的基础上可能减少约1,200万元。对此,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