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〇六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9日在扬州广源丁山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戚明珠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名,代表股份数60,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0%。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逐项通过了全部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二○○六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0,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二○○六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0,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二○○六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0,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二○○七年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60,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二○○六年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60,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47,618,243.33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6,098,347.06元,(控股子公司)提取25%任意盈余公积金4,702,924.0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0,388,466.34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7,205,438.53元。
董事会提议以200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总额为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7,205,438.53元结转到下年度。
6、《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60,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续聘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0,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同意60,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为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三、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刘向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07-01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以现场方式在扬州广源丁山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吴建民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程晓曦代行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戚明珠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以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第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