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6月13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就湖北星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程公司”)拟收购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团结公司”)股权一事刊登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公告》,现将本次收购资产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交易结果概述
2007年6月12日至28日,星程公司与团结公司598名股东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星程公司共受让团结公司股份222,395,836股,占团结公司总股份229,368,292股的96.96%。本次股权收购现已基本完成,团结公司本次收购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星程公司本次受让团结公司股份的单价为人民币2元/股,合计价款444,791,672元,已经以现金方式支付完毕。
2、其他约定:
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双方共同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定价原则:
本次定价以团结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48,383.34万元(折合每股净资产2.11元)为参考,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2元/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本次收购资产有利于利于本公司拓宽土地储备渠道,丰富土地储备形式,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充土地储备,增强本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2、福星惠誉和团结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本次收购资产作出了决议,决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本次收购资产协议内容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平等协商确定,客观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相关各方的利益。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科技 公告编号:2007-01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
和行权价格调整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760 万份股票期权已于2006年12月11日授予激励对象(期权代码:037003,期权简称:福星JLC1)。公司2006年考核年度结束后,激励对象可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2007年12月11日至2008 年12月10日。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2007年5月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并以2007 年5月21日为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2日为除权除息日实施了200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6年年末总股本265,266,490股为基数,按10:1.8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并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10:8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股票期权数量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
Q=Q0 ×(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以上计算方式及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计算得出:
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760万×(1+0.18+0.8)=1504.8万(份)
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P=P0/(1+n)
(二)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或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以上计算方式及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计算得出:
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34-0.02)÷(1+0.18+0.8)= 4.71(元/份)
据此,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60 万份调整为1,504.8万份;同时每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34 元调整为4.71 元。
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已出具《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调整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就《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所做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
按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为:“2006年净利润不低于24,848.36万元;2006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根据《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在2006年绩效考核合格。”
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58,192,689.50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4.53%,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公司2006 年考核年度结束后,公司《激励计划》列明的激励对象,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07 年6月28日将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完毕。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