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皆进行了审阅。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为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业务编号2006年方字第 11070622号)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8日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证券代码:600360 编号:临 2007-02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要: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包含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批准的各项担保金额):21500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1500万元;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含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批准的各项担保金额):22500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25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为保证其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上海东方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全票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上述1000万元贷款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196/2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赫荣刚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自动化仪表、电子元器件、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上海华微总资产114,653,739.29元、总负债31,676,442.28元、净资产78,501,220.24元、资产负债率为27.63%;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460,617.46元,实现净利润5,103,160.72元。以上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决议项下的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本公司现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和维持下属子公司资金渠道畅通,确保下属子公司持续获得并运用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及需求相适应的资金,并将促进下属子公司实现生产经营规模的适度扩张和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总额22500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2500万元,对其他公司担保1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26.23%。
五、备查文件: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