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大会审议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9日上午9:00时在上海江天宾馆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红梅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75733989股,占公司总股本188020508股的40.28%;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966691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75,666,090股的1.28%。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权数为756510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9 %;反对的股数为0股,弃权的股数为8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11 %。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权数为756510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9 %;反对的股数为0股;弃权的股数为8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11 %。
(3)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的股权数为756510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9 %;反对的股数为0股;弃权的股数为8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11 %。
(4)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756510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9 %;反对的股数为0股;弃权的股数为8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11 %。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757038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6%;反对的股数为0股;弃权的股数为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指派余蕾律师对会议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