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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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七人,实到董事九人,传真表决董事六人,董事、总经理贾恩立先生和董事郭金刚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润厚先生主持,四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地区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大煤焦化产业规模,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公司(以下简称“弘峰焦化”或“该公司”)正在筹建60万吨/年焦化项目的二期工程,工程主要为1×50孔焦炉一座及粗苯、硫胺、污水废气处理和煤气配送等化产回收及环保达标工程,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推进下游化产项目的开发,有效提高公司焦化产业的综合效益。该公司股东会同意由我公司一家对弘峰焦化增资扩股,增资额为9,100万元。增资扩股后,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3,100万元,我公司持股比例将由51%增加到70.30%。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督促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上市部函[2007]059号)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推动公司建立信息披露的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形成有利于真实信息披露的公司内部环境,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马兴亚先生、韩俊德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提名郑丙建先生、柴学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郑丙建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潞安矿务局通风处副处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通风处处长、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生产技术指挥中心通风办公室主任。
柴学周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潞安矿务局地质处处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地质处处长、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生产技术指挥中心副主任。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郑丙建先生、柴学周先生的个人简历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聘任和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郑丙建先生、柴学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