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1.48:1换股吸收合并包铝
2007年07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包头铝业与中国铝业6月12日突然宣布临时停牌玄机揭晓,两家公司今日同时公告,中国铝业将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
依据这一方案,中国铝业与包头铝业进行合并将采用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中国铝业为吸收方和存续方,包头铝业为被吸收合并方,包头铝业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包头铝业股份,将全部按照1:1.48的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铝业股份,即每股包头铝业将换取1.48股中国铝业。
此次换股吸收合并同时将向包头铝业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包头铝业的股东有权以其持有的包头铝业股份,按照21.67元/股的价格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以中国铝业6月11日收盘价23.08元为基准,包头铝业依照1:1.48的换股比例换股为中国铝业,换股价相当于34.16元,与停牌前26.74元的股价相比,有27.75%的溢价空间。
包头铝业、连城铝业和铜川鑫光均为中铝公司下属企业,三家公司2006年原铝产能为73.2万吨,产量为65.15万吨。因为与控股股东中铝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中国铝业今年4月就承诺,在2007年底前收购连城铝业的原铝业务,在A股上市后一年内解决与铜川鑫光的同业竞争问题,在公司A股发行后择机整合包头铝业的原铝业务。此次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方案的推出,标志着中国铝业整合下属企业的序幕正式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