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6月26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正式会议于2007年7月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条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其中《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订其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定,经董事长
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组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为:姜林奎、王建波、曲光、林本松、齐谋甲;组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姜林奎、齐谋甲、于勇;组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杨滨刚、齐谋甲、曲光;组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杨滨刚、姜林奎、于勇。同时,董事会制订了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及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为了解决资金问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了陆佰万元(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拟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二)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化解经营风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拟与经销商吉林省三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松花江支行肆仟万元(4,0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本公司拟与吉林省三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松花江支行签署《合作协议书》,并授权商贸公司以本公司名义履行上述《合作协议书》,本公司对商贸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的履行上述《合作协议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由本公司承担上述《合作协议书》所述保证金金额之外的60%即贰仟肆佰万元(2,400万元)的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定于2007年7月20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7月20日上午九时整
(二)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哈平路23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及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 出席会议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代表。
2. 为本公司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六) 登记方法
1. 凡2007年7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本次会议。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7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所在处哈尔滨市道里区霁虹街24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于2007年7月16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会议联系人:乔克荣先生 余欣阳先生
联系电话:(0451)84675166 84652328
传 真:(0451)84675166
公司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霁虹街24号
邮政编码:150010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829 股票简称:三精制药 编号:临2007-016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1)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2)吉林省三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金额:陆佰万元(600万元)、贰仟肆佰万元(2,400万元)
3、上述两笔担保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存在不被相关银行批准的可能。
4、以上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820.4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30.4万元。
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了解决资金问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了陆佰万元(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拟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二)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化解经营风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拟与经销商吉林省三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松花江支行肆仟万元(4,0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本公司拟与吉林省三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松花江支行签署《合作协议书》,并授权商贸公司以本公司名义履行上述《合作协议书》,本公司对商贸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的履行上述《合作协议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由本公司承担上述《合作协议书》所述保证金金额之外的60%即贰仟肆佰万元(2,400万元)的连带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河市黑大路药厂街8号
法定代表人:姜林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硬胶囊剂、颗粒剂、中药提取、片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6,785,830.73元,负债总额49,196,115.8元,净资产7,589,714.93元。
(二) 吉林省三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宽城区珠江路318号
法定代表人:李忠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抗生素、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化药原料、二类医疗器械、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批发零售。
注册资本:500万元
最近一期公司总资产87,446,907.18元,负债总额82,231,482.43元,净资产5,215,424.75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07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80%)的600万元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三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51%)的肆仟万元(4,000万元)保兑仓业务承担其保证金之外的60%即贰仟肆佰万元(2,400万元)的连带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820.4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30.4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