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5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60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之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上市。
3、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配售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在网下配售的最后一天同步进行,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4、本次发行A股股份数量不超过4.5亿股,并设有回拨机制。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配售股数不超过1.8亿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40%,网上发行不超过2.7亿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60%。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本次发行安排”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5、本次发行的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进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07年7月4日、5日及6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7月9日9:00至15:30。询价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填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下称“初步询价表”,该表可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者http://www.gsgh.cn/ipo/index.html,http://www.ghsl.cn/ipo/index.html下载)并传真至010-6627 3418,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6、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与网上发行同步进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的时间为2007年7月11日(T-1日)(T日指网上资金申购日,为2007年7月12日)9:00至17:00及2007年7月12日(T日)9:00至15:30;网上发行的时间为2007年7月12日(T日),申购时间为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7、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以2007年7月11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中公告的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缴款。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7年7月17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应当遵守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
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7年7月4日登载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次发行《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将于2007年7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本次发行安排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配售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A股股份数量不超过4.5亿股,并设有回拨机制。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配售股数不超过1.8亿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40%,网上发行不超过2.7亿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60%。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安排”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网下配售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在网下配售的最后一天同步进行,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及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7月13日(T+1日)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具体如下:
1、在网下配售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1%且低于网下配售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配售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A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2,250万股)。
2、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部分的规模。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网上有效申购指符合深交所新股网上发行相关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网下有效申购指申购价格在询价区间以内(含上限和下限),高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并及时缴付相关款项的申购。有关申购规定的细则请参阅将于2007年7月11日(T-1)公告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四)定价及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及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和最终发行数量。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初步询价及预路演推介安排
(一)初步询价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的要求,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业务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07年7月4日、5日及6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7月9日9:00至15:30。询价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填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下称“初步询价表”,该表可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者http://www.gsgh.cn/ipo/index.html, http://www.ghsl.cn/ipo/index.html下载)并传真至010-6627 3418,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二)预路演推介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的预路演推介工作。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7月4日至9日在深圳、上海和北京等地向询价对象进行预路演推介。
发行人预路演集体推介会的具体安排如下:
为有序安排预路演推介活动和及时有效发放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10-6627 3422。
发行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7月4日
附件:
注: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填表日期: 2007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该表可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者http://www.gsgh.cn/ipo/index.html, http://www.ghsl.cn/ipo/index.html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询价对象另行打印此表。
2、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
3、询价对象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的初步询价表无效。
4、“询价对象全称”一栏中填写的名称须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名称一致。
5、本表除对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评价项之外所有均为必填项。
6、本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7、询价对象须于2007年7月4日、5日及6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7月9日9:00至15:30将初步询价表传真至010-6627 3418,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8、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初步询价结果之前,询价对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表有关询价区间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