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七次(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第二十七次(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5日上午9:00在上海影城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8名,代表股份37,471,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201%。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1. 关于公司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7,471,481股,同意:35,408,160股,占94.4936%;反对:2,063,091股,占5.5058%;弃权:230股,占0.0006%。
2.关于公司为上海怡达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续保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7,471,481股,同意:35,408,160股,占94.4936%;反对:2,063,291股,占5.5063%;弃权:30股,占0.0001%。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海燕律师事务所拜守华、姚敬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十七次(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十七次(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