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久事公司2004-2006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可在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98号世纪巴士大厦25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1、久事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久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久事公司第21次党政联席会议决议、久事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具体情况的说明;
4、《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久事公司关于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
5、久事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6、收购人关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7、收购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8、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9、法律意见书。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久事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巴士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07年7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0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