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公司治理方面存在有待改进的问题:
1.董事会没有下设战略委员会。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还不足。
3.公司本部一直租赁使用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的土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归控股股东所有的“青铜峡”牌商标及矿山采矿权,存在资产不完整性的问题。
二、公司治理概况
根据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宁证监发[2007]75号《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讨论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成立了治理专项领导小组,根据“自查事项”内容,指定具体负责人,落实责任,分别对公司基本情况及股东状况、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独立性情况、公司透明度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查。
(一)公司基本情况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发[1998]66号文批准,公司于1998年12月4日成立,2003年8月公司成功发行4800万股(A股)股票并上市,2006年8月公司以向全体流通股东每10股转增4.42股为对价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总股本14421.6万股,其中限制性流通股7500万股,非限制性流通股6921.6万股。公司主营水泥制造、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的制造与销售。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33亿元,净资产6.24亿元; 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622.22万元。公司现下设宁夏青铜峡水泥镇罗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4.80%股权)、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5.84%股权)、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95.38%股权)等一家全资子公司和三家控股子公司。
(二)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依法规范运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为股东大会服务,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为董事会负责,是决策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公司检查监督机构,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及经理层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制定并修改了《公司章程》,为决策机构能够规范、高效地运行,公司配套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了采购、生产、销售、财务及子公司管理等各个环节,使公司各职能部室、生产分厂、子公司能够规范运行。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在资产、机构、人员、业务、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具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生产经营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进行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经审计或经评估的数据为依据定价,交易合理、价格公允。
(四)公司透明度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充分、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及时修改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了定期报告的审议、披露程序以及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并对保密工作作了规定,目前执行情况良好。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现对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董事会没有下设战略委员会
目前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设立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将择机设立战略委员会,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战略规划、内部审计、薪酬与考核体系提出建议,提高公司决策能力。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还不足。
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证券市场相关的各项规则制度不断地修改、制定和完善,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合法经营。
3.公司一直租赁使用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的土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归控股股东所有的“青铜峡”牌商标及矿山采矿权,存在资产不完整的问题。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通过租赁方式使用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土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归控股股东所有的“青铜峡“牌商标及矿山采矿权,以上问题尚未解决。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董事会下设委员会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将在整改时间内设立战略委员会。
整改时间:公司将于2007年12月31日前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武雄
2.继续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学习,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合法经营。
整改时间:公司每年至少一次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部门举行的高管培训。在公司内部组织上述人员不定期地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合法经营等相关政策。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武雄
3.公司资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将采用收购等适当方式解决土地、商标及采矿权的问题。
整改时间: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于2012年12月31日前对以上问题逐步进行解决。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李永进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作用,提高公司决策水平
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作用,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公司遇有收购、兼并等重组设想时,会邀请独立董事参加专题会议,为其提供材料、带领独立董事对收购兼并目标进行实地调研、论证,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公司独立董事每年会经常到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调研,听取子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汇报,并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
(二)董事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及管理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尤为重视。对于法定信息(包括定期报告、相关决议公告及重组和关联交易公告等)的披露,公司董事及高管层要求信息披露事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编制、审核、批准及公告,为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真实性,信息对外公布前会通过多道审核程序,首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对所拟公告进行审核;其次,决策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宣读公告文稿,参会人员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在正式报批前,还需董事会秘书、相关专业人员、总经理、董事长进行层层审核。对于可能会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的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管层会及时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对于未确定的重大事项,严格要求相关人员采取保密措施;对于较为确定的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专业人员、总经理及董事长层层审核后,及时进行公告。
(三)各控股子公司确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控制力
公司控股四家水泥企业,在各控股子公司都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依法运作、规范运行。公司通过各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力,承担股东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及《子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对子公司实施有效地控制,促进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协同发展。在公司日常运行中,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在生产、销售、采购、财务、人员等方面形成资源、信息互通、共享。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公司本次治理专项活动的咨询电话为: 0951-2085256、0951-2052215;
2.公司本次治理专项活动传真为:0951-2085256;
3.公司本次治理专项活动的电子邮箱:saimazxzl@126.com。
请广大投资者通过以上方式对公司治理提出意见。
以上为我公司治理的自查情况及近期整改计划,希望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我公司的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