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7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以现场方式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东路80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200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拟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评估执业资格,注册地北京,并在国内10多个省(区)市设有分所,业务资质较为齐全,技术实力较为雄厚,审计经验较为丰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相关公告见2007年7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至2007年8月10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07年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时。
(3)登记及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人民东路809号裕丰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刘 勇 武晓涛
联系电话:0318—2122755
传真:0318—2669976
邮编:053000
(4)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8月15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以下议题进行表决:
一、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的表决指示: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
二、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指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
三、本单位或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特此公告。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