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9,485,70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12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6月1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7月1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7月12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同时,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中的发起人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复牌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⒈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⒉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发生变化主要是偿还代付对价所致。
公司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中,由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对价的公司发起人股股东10位,其中上海汇垄经贸有限公司、上海鼎天大楼清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贝泽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增云经贸有限公司、上海阳光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境内法人股股东已偿还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代其支付的对价(共计449,532股),并完成了股份过户手续。因此,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和上述5家发起人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化。
公司公募法人股股东不需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其持股比例不变。
截止披露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将股份转让而发生变化。
股份受让方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公司总股本的5%,即7,967,370股。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⒈自第一医药2006年7月12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第一医药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各自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锁定。
⒉本次第一医药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条件、数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⒈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9,485,705股。
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12日。
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⒋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明确了:“尚有10个发起人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改,为确保公司股改的顺利完成,百联集团同意先行代其支付,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百联集团的同意,并由第一医药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因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发起人股股东上海钢球厂六里分厂、上海鼎盛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上海金纶毛纺织有限公司、武昌区君安货运信息服务部等4家公司尚未就对价偿还事宜达成明确意见或仍未与公司联系;公司发起人股股东上海保鼎工贸合作公司同意归还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对价,但尚未完成代付对价股份的过户手续,因此该5家公司所持有共752,800股,本次暂不解除限售限制。待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同其达成明确意见或完成股份过户手续后,再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解除上述股份限售制等事宜。
⒌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⒈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