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特别报道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时事·天下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调查
  • B7:中国产权
  • B8:人物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理财·钱沿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5:产权信息
  • D6:产权信息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2007 年 7 月 10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5版:信息披露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等)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上半年发电量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2007年07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2007年第2号)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和《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于2007年7月6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2007年7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现将收益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本基金持有人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2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7月6日

      2、除息日:2007年7月9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10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日:2007年7月9日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7月1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于2007年7月10日自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7年7月1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7月1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4、冻结基金单位的红利发放按照《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七、咨询办法

      1、代销网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机构销售部

      深圳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邮编:518040)

      电话:(0755)83196439

      传真:(0755)83196360

      北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通泰大厦B座620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88087239、88087233、88086405

      传真:(010)88087236

      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1单元(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021-5879661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