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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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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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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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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2007年07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股票代码:000548     公告编号:2007-018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本公司将有关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为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控股)2004年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了担保,由于亚华控股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被告人:亚华控股、湖南投资

      起因及诉讼请求:亚华控股于2004年2月26日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800万元,期限一年;2004年3月2日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200万元,期限一年。上述两笔贷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期满后亚华控股归还本金为6,524,038.72元,其余本金43,475,961.28元及利息9,475,885.84元未能按期归还。为此,原告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亚华控股归还贷款本金43,475,961.28元及利息9,475,885.84元(此利息暂计至2007年5月15日);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亚华控股、本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三、案件目前进展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26日下达(2007)湘高法民二初字第15号传票及应诉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

      四、截止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及仲裁事项,本公司累计担保涉诉金额为17,673万元(本金)。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暂无法判断,具体数据以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07)湘高法民二初字第15号《传票》、《应诉通知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民事起诉状》。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