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股(税前)、0.072元/股 (税后)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3日(周五)
●除息日:2007年7月16日(周一)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0日(周五)
一、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于2007年5月29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5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34,800,0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限:2006年度。
3、对于个人股东,根据我国税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 102号文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72元/股。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3日
2、除息日:2007年7月16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0日
四、分配对象
截止2007年7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公司控股股东股改承诺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控股股东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且在48个月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6.5元;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愿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并将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得的全部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岳阳纸业。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最低出售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2006年6月公司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后,上述最低出售价格调整为每股6.35元。此次利润分配后,上述最低出售价格调整为每股6.27元。
六、实施办法
1、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97,208,667股,其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除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有关咨询事项
1、咨询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
2、咨询部门:证券投资部
3、咨询电话: 0730-8590683 传真:0730-8562203
八、备查文件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