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废止
2007年07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商务部已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本月(7月)起废止《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
海通证券:
1999年3月,外汇局和商务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共同建立了出口收汇考核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在过去对督促进出口单位出口足额收汇、及时核销,防止逃套汇行为,完善出口收汇管理等发挥了较大作用。但是,由于中国近年来面临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矛盾,外汇储备高居不下,当前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抑制顺差增加已成中国经济调控的政策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