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周一发布了《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为近10年最重要的同业拆借管理政策的调整。《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包括六个方面,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放松、两加强、一促进”。
兴业证券:
央行此次拆借政策调整,扩大了市场准入条件,几乎包括所有的金融机构,放松管制,鼓励创新,以事前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此次调整的背景是在信用类债券市场即将大跨步发展前夕,央行力图把当前货币市场以质押回购为主,逐步为以国际通用的信用拆借为主,以Shibor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进而成为即将大规模发行的公司债和企业债的定价基准,实现定价市场化。信用类债券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直接融资取代间接融资,央行将以Shibor取代存贷款利率成为基准利率,进而实现利率彻底市场化,我国货币政策也将以价格型货币政策为主取代数量型政策为主。
国泰君安:
央行有关部门人士表示,所有同业拆借市场参与者都需参照执行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即“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及投资”,这意味着,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拆入的资金将不能用于炒股等用途。由于要“参照执行”商业银行法,所有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拆入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单就证券公司来说,由于目前各证券公司的自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资本金,并且券商的风险意识很强,所以券商不会冒险违规使用拆入资金。
招商证券:
此次《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的公布,我们认为对于保险行业的长期投资回报率将构成明显的提升作用。从拆出角度来说,此项管理办法实际上是拓宽了保险行业的投资渠道,使其拥有更多的投资对象,且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制定相关投资政策,从而提高长期投资回报率。从拆入角度来说,此项办法大大提升了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对于短期流动性控制可以更加得心应手,使得保险行业的投资能力大幅提高。我们坚信中国人寿的长期投资回报率可以达到8%以上,而中国平安的长期投资回报率可以达到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