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7月9日公告了与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签署的《债务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本公司已按约履行完毕还款义务,尚需对方配合办理相关债务和解的司法裁定等手续,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下称“交行珠海分行”)的债务重组工作已取得进展,交行珠海分行同意向本公司发放五年期重组贷款3200万元用于归还本公司欠其原贷款本金,三年后开始还本,对原贷款欠息暂作无本欠息挂帐处理。该项债务重组基本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04年6月24日向交行珠海分行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因无法按期还款,交行珠海分行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1月,根据该院裁定,本公司所持有的湛江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37.5%股权、海南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37.5%股权被公开拍卖,所得款项4668.52万元用于归还欠款,2007年6月,本公司再次还款131.48万元,尚欠本金人民币3200万元,利息1071.80万元。
经协商,双方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书》,交行珠海分行同意向本公司发放重组贷款人民币3200万元,用于归还前述原贷款本金,该贷款期限为五年,第三年后开始还本,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本公司以第一百货商场商铺(房权证号:海房字第39898号)和海南第一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产权证号:海口市国用(2003)第008992号)作为抵押担保,在担保手续办妥之前,本公司大股东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在重组贷款发放后五年内,交行珠海分行不再就本公司所欠原贷款利息事项采取追索行动,并在政策允许且其上级行批准的前提下,对原贷款欠息给予豁免或核销,在此之前,本金清偿之后,利息作无本欠息挂帐处理。
上述重组贷款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于2007年6月28日签署,由于合同文本需交行珠海分行盖章确认,本公司于今日收到交行珠海分行寄来的经盖章确认的合同文本。目前,交行珠海分行已向本公司发放该笔重组贷款,上述协议正在实施过程中。该项债务重组将减少逾期债务和罚息,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改善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