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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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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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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2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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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原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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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原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事项的公告
    2007年07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ST春花                        公告编号:2007-028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原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关于收回原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健康”)的关联企业紫光海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23日向本公司协议借款人民币150万元,并承诺于三个月内归还,该项借款由协和健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因紫光海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期归还借款,本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紫光海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近日,我公司已收到协和健康代其关联企业紫光海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归还上述借款人民币150万元。

      二、关于本公司与协和健康诉讼事项

      本公司于2007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本公司与协和健康的法律诉讼及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本公司存放专项清欠资金账户的事项。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协和健康撤回对本公司的起诉,并依法解除了对本公司存放专项请欠资金银行账户的冻结。

      三、关于本公司为原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担保500万元事项

      2006年3月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国际”)向天津红砼商贸有限公司协议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后因首都国际未按期归还借款,天津红砼商贸有限公司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首都国际履行还款义务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冻结了本公司持有的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57%的股权。后经本公司核实:该项借款的相关《担保合同》所示担保方为本公司,但《担保合同》上加盖的公章系本公司已于2005年4月8日注销作废的公章,本公司随即进行了积极应诉。

      根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我公司为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事实,证据不足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近日,本公司获悉:天津红砼商贸有限公司已收回5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相关解除本公司持有的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57%的股权冻结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四、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3476万元债务担保的进展情况

      2005年9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协和健康的关联方首都国际向福州保税区奇圣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圣工贸”)借款提供了3476万元的债务担保。因首都国际未归还借款,奇圣工贸起诉要求协和干细胞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此案仍处于法院审理阶段。本公司及协和干细胞公司在积极做好应诉工作的同时,有关取得被担保方及其关联方提供有效担保措施的工作正在落实之中,借以最低限度地降低公司此项担保的担保损失。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