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5680027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1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6月2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7月1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7月1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除已做出法定承诺外,大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集团公司承诺,所持有的华银电力原非流通股股份在获得流通权后的3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大唐集团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获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部于2007年7月4日审核确认的华银电力的限售股份明细表,限售股份持有人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 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5680027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18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湖南省电力公司持有的45股非流通股已行政划拨给集团公司,过户手续已于2006年7月7日完成,股改相应对价安排亦由集团公司支付。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3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