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033,332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1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5月26日经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6年7月1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7月1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的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集团”)对公司未来三年经营业绩作出承诺,如果公司达不到承诺的业绩,银星集团将对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追送256万股,具体方案如下:
未来三年如果触发追加对价条件,银星集团将向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只实施一次。
追加对价的触发条件:第一种情况:公司的200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低于800万元,或者200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或者200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低于1200万元;第二种情况:当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中的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追加对价以上述情况中先发生的情况为准。
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未达到800万元,触发了追送股份的条件。银星集团于2007年5月21日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执行了追送,追送的256万股股份于2007年5月22日上市流通。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针对当时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熊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全部冻结情形,公司第二大股东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祥商贸”)承诺:如果冰熊集团未能及时解除其持有公司股份上所设定的冻结,则其对价安排由天祥商贸代为履行;代为执行对价后,该笔股权如上市流通,则冰熊集团应当向天祥商贸偿还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天祥商贸的书面同意。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未存在违背承诺行为。天祥商贸代冰熊集团履行对价安排2,043,733股。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是
因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业绩承诺未达到,从而触发股权追送,于2007年5月21日向全体流通股东追送公司股权256万股,从而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变化。现公司股本结构为: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
(1)公司控股股东银星集团因向全体流通股东追送256万股公司股权,从而使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5.01%下降为23.01%。
(2)公司原第三大股东冰熊集团持有的国有限售流通股1858万股于2007年1月14日的公开司法拍卖中被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易方达”)拍得,并于2007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手续。登记过户完成后,海南易方达持有公司国有限售流通股18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2%,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冰熊集团持有公司国有限售流通股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的要求,德邦证券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核查。
德邦证券的结论性意见为:冰熊股份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情况与冰熊股份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冰熊股份相关股东目前已履行并正在履行其在冰熊股份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冰熊股份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将不会对相关股东在冰熊股份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相关承诺的继续履行产生影响。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033,33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18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无差异。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2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